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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碎尸案--那个叫'黑弥撒'的(超详细)

南京大学碎尸案--那个叫'黑弥撒'的(超详细)

网帖分析12年前南京大学碎尸案获警方关注(转)
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
  首先声明,我不是警察,之所以又谈起这桩悬了十几年的无头案,完全是出于个人对这起案件的一点兴趣。之前也看过网上关于这起案件的一些讨论,但说实话,其中大多是在讲故事,基本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因而在这种情况下,我也只能凭借自己的猜测胡乱发表一些看法,目的和大多数人一样,都希望真凶早日归案,被害人的冤魂能早日得到安息。也欢迎各位一起来讨论。
  就目前来看,网上争论最多的,无非是犯罪嫌疑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从事什么职业。有医生说、屠夫说、厨师说,等等等等,理由不外乎“刀功精湛”。对于嫌疑人的职业,我先不谈自己的观点,单就目前所知的情况,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但问题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真的与职业有关吗?我们不妨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嫌疑人所从事的职业根本与“切肉”无关,但他又具备相关的知识,比方说,利用业余时间自习了解剖学,香港电影《羔羊医生》很多人都看过吧?电影的情节就取材于曾经发生的“雨夜屠夫”案,其案犯林过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个人认为,这种假设的可能性比较大。
  犯罪嫌疑人是怎样把被害人杀害并分尸的呢?是在街上偶遇被害人并将其强行带回住所再实施作案?不可能,因为这种情况,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并不熟悉,被害人必然会激烈反抗,即便是成功将其带回住所,杀人后再分尸,也没有必要将尸体切成一千多片,甚至连内脏和衣物都整齐地叠放好,或者说,没有一种原因会导致嫌疑人这样做,所以,偶遇的说法基本可以排除。既然不是偶遇,那么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应当是熟悉的,至少是认识的。是什么能够使两人认识并熟悉呢?我的观点是--相同的爱好。被害人性格孤僻,平时很少与同学交流,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没有爱好。或许正是由于被害人的爱好与大多数人不同,才会导致她不与同学交流,而当被害人遇到一个与她爱好相同的人之后,她的心情会是怎样?一定是非常高兴,并且很乐于对这个人敞开心扉,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身上也必然有能够吸引他的地方,这些应当是使两人互相熟悉的主要原因。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爱好呢?我先不说,来说点别的。
  南大周围,包括小粉桥、青岛路、陶谷新村、甚至延伸到汉口西路、阴阳营一带,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学--南大、南师大、河海。我一直认为,这里是南京文化气息最浓的地方,不知道各位是否有同感?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地有品味,包括那些做生意的商人,南京最早卖打口碟的就在这里。这里的种种完全不同于城南或下关的市井小巷,也不同于新街口等商业区,这里之所以有它独特的地方,主要就是因为文化。这样一个充满文化气息的地方,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当然愿意在此居住,也包括犯罪嫌疑人。接着我想说说打口碟,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甚至那些极端音乐。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认为听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个性一定十分张扬,装扮也一定奇形怪状,其实不然,听这类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尤其是听重金属和极端音乐的。这类人现在仍然比较少,在当时恐怕就更少了。想想看,96年的时候大多数人在听什么?又有几个人明白什么叫死亡、哥特?也许有人会问:你说的共同爱好就是指音乐?没错,可能性非常大。我们不妨再做个假设,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没有任何线索,因此以下只是我的主观猜测,如果各位觉得我是在胡说八道,那就权当听故事好了: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在当时,CD还比较少见,而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用现在的话说,她很郁闷。就在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当他了解到被害人没有听这些CD的条件后,更是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因为在他家里,也许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响。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认识了,并很快成为了朋友,他们经常出入嫌疑人的住所,他们听音乐,谈心得,几乎无所不聊。在嫌疑人的面前,被害人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健谈,她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
  但是被害人并不知道,她已经离死不远了。也许是她的外表,或是气质、又或是穿着打扮勾起了嫌疑人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杀死被害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他觉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时的“她”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太多,有时他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她”。嫌疑人开始不可自拔。每当与被害人相处的时候,嫌疑人总是能够回忆起“她”,回忆起“她”给他带来的快乐,当然,也有伤痛。
  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这类犯罪嫌疑人的童年或少年时期基本上都经历过一件或数件对他们身体乃至心理造成伤害的事件,这类事件则在他们心灵上留下了阴影,从而导致了后来的犯罪。本案中嫌疑人过去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我们无从查证,但有一点,事件本身一定对他的伤害很大,且主要是心理上。
  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像极了“她”,他爱被害人,所以要把她永远地留在身边,但首先,他要为她“赎罪”。
  作案过程我无法做出具体描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嫌疑人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看着被害人的身体像切羊肉似的被切成了一片一片,嫌疑人感到,她的罪赎清了,但这肉体依然污秽,必须丢弃,只有灵魂,才是永远洁净的,只要被害人的灵魂能和他在一起,他就满足了。
  现在,我们可以给嫌疑人简单地画个像: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最后再强调一下,以上分析,只是基于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做出的主观猜测,仅代表我个人观点。如果各位觉得我说得不对,欢迎做出更正和补充,如果公安机关一直没有停止对此案的调查,也希望这些能够对他们的侦查工作提供一点点帮助


[ 本帖最后由 厅源丽k香 于 2008-6-25 06: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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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分尸案集大成版

凌晨2:19分,我喝一口茶,然后打开word开始边酝酿边写这篇文章。客厅的门吱呀呀的响声,撇开一条缝,我认真的看了看,没有丝毫的异常。我想如果那个南大的女大学生刁爱青真的在天有灵,想要沉冤昭雪,那么现在过来示意我如何来铺排这篇文章,我是很乐意的。
  
  以下材料太零碎,线索太复杂,要理出一个头绪,又要足够的引起读者的兴趣,确实很难。结构要考虑到,悬念也不能没有,还请大家多多包涵,毕竟我想让我们这里的朋友了解更多的事情。如果这个案子真的因为这次发帖导致告破。那可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了。
  
  
  
  一、屡次出现的南大碎尸案
  
  
  
  南大碎尸案发生于1996年1月19日。受害人大一女学生刁爱青被人切割成1000多片,头颅以及分割好的内脏均被煮熟,用塑料袋整齐的包装好,甚至连肠子都整齐的叠放,后分四处进行抛尸。事情被发现,是一个清扫大街的老太太,清早发现了一个黑色塑料袋,以为是猪肉,回家后打开仔细的清洗,结果在清洗的过程中发现了三根手指,吓个半死,于是报了案。
  
  警方多方调查,均未有任何突破性进展,使得此案迄今未能告破。而后,此案发展到今天,出现了很多的怪异。
  
  似乎每年的不确定时间,总会有人莫名其妙的发一篇关于此案的文章。有人说这是死者冤魂在促使一些人来关注这件事。毕竟凶手不能归案,情何以堪。也有人说是凶手良心欠安,所以来发帖进行忏悔;还有人说,是凶手为了炫耀自己的犯罪手段,挑衅警方;还有的说是知情者想要揭发罪恶,无奈罪恶势力太强大。
  
  我们现在所能查找到的,是于2007年3月21日的文章,详细的介绍了这个案子的真相。
  
  事情似乎不水落石出,永无宁日。
  
  2008年6月19日21:49分,天涯虚拟社区网站突现一个名为“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的帖子,发帖者的网名叫“黑弥撒”。
  
   黑弥撒对此案进行了详细的推理,包括受害者的性格、年龄、社会关系等各方面。然后又对凶手进行了主观上的犯罪猜想,他写道:“单就目前所知的情况,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黑弥撒的这篇文章行文严谨,标点符号运用准确,推理非常谨慎。在关于两个人的相识的原因时,黑弥撒写道:“南大周围,包括小粉桥、青岛路、陶谷新村、甚至延伸到汉口西路、阴阳营一带,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学——南大、南师大、河海。”……“接着我想说说打口碟,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甚至那些极端音乐。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认为听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个性一定十分张扬,装扮也一定奇形怪状,其实不然,听这类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尤其是听重金属和极端音乐的。这类人现在仍然比较少,在当时恐怕就更少了。”……“因此以下只是我的主观猜测,如果各位觉得我是在胡说八道,那就权当听故事好了: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在当时,CD还比较少见,而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用现在的话说,她很郁闷。就在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当他了解到被害人没有听这些CD的条件后,更是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因为在他家里,也许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响。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认识了,并很快成为了朋友,他们经常出入嫌疑人的住所,他们听音乐,谈心得,几乎无所不聊。在嫌疑人的面前,被害人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健谈,她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
  
  文章最后,黑弥撒对凶手进行了描述:“现在,我们可以给嫌疑人简单地画个像: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此文发出后,有人跟帖说作者黑弥撒就是凶手,在23:09:37黑弥撒回复说:“呵呵,我料到有人会说我就是嫌疑人。不过需要说明的是,12年前我还在上初中……”。 由此可以推断黑弥撒本人在发出此文之前就已经考虑过这件事。也料想到此帖子的影响力。
  
  黑弥撒的回复中有“戴笠楼和那两幢破楼位于汤山镇,离市区有几十公里,是我前不久自驾去那里拍的”,说明他本人居住在南京,有车,经济宽裕,能自由进出戴笠楼。戴笠,让人很值得想一番了。
  
  
  
  波诡云谲的神秘ID
  
  
  
   黑弥撒的文章发出后,第二天下午——6月20日14:12分,有ID为“很多的”神秘人,对黑弥撒的文章进行了长达几千字的回复。而且回复是用三次上传的方式进行。“很多的”这篇回复用词工整、结构严谨,滴水不漏,甚至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会出错,思路清晰异常。由此有网友推断此人对此事非常关注,而且比较谨慎。,“很多的”在这篇长文中最后说:“ 结论:因为打字太多,头晕,所以结论简单点:
    1、楼猪是凶手;
    2、结论1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也很自然;
    3、心理分析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在信息严重不充分的情况下,其实没什么好分析的,基本都是扯淡;
    4、我咋这么无聊?”
  
  通过网民对“很多的”的关注发现,“很多的”本人很有可能就是一个医生,甚至不排除是凶手的可能。在“很多的”的私人博客里面,我找到了这样一段话:
  
  “……鉴于本人较为特殊的成长经历,对把人大卸八块之类的东西,基本上没有反应(别误会,我没干过这个,主要小时候住在医院的集体宿舍里,医院嘛,很长“见识”的地方——不过现在的医院管理严格,长不了什么“见识”了。)。所以我对这类片(恐怖片——悼红轩注)完全感觉不到“恐怖”,也不会恶心。不过有些折磨人的场面,还是感到比较不爽。……”
  
  而“很多的”在自己博客的文章中还出现了这么一句话:“初夏的南京,天亮得很早。老张从小巷子里晃出来,按习惯坐到“瑞阳街”路边一个早点摊子上,要了一碗雪菜肉丝面,然后悠闲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瓶的二锅头,摆在桌子面前,等待老板把早点端上来。”请注意,这里出现了“雪菜肉丝面”这种南京特有的地方小吃。
  
  而这个“雪菜肉丝面”,引起笔者本人的兴趣。在排查比对之后,笔者发现了一个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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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ID描述杀人感受

此帖发出后的23日,有一个备受关注的ID出现,名字叫“WCAT666”。大概喜欢美国好莱坞电影的朋友都记得,2005年美国有一部恐怖电影,,"666"一词在圣经启示录中暗指迫害基督教徒的罗马暴君尼禄,而后扩大泛指恶魔、撒旦和反基督教者。表明这ID与黑弥撒有着一些莫名的联系。
  
  而“很多的”这个人,也在自己的文章里面显示出来他与“WCAT666”亦有一定的联系,请看一下WCAT666在2008年6月23日15:26:23的暴强回复:
  
  “为什么要切成1000多片?为什么要把内脏和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很多人问过这个问题。只能说你们想得太复杂了。
    “很简单,因为享受啊,享受的就是这个过程。正如读最喜欢的小说,舍得一口气读完吗?正如吃最爱吃的雪菜肉丝面,舍得一口气吃饭吗?整个过程,那气味,带着一丝丝血腥,一丝丝凉风,有点点腥,还有点点甜。那灯光,因为前两天日光灯坏了一根还没有修好,只剩了一根,那一根用的时间也很久了,灯丝总是暗暗的。另外一根或许是接触不好,忽明忽暗的,总发出丝丝声,让每个手势都被放大了。虽然带来的阴影不那么方便操作,但是却增加了另一种快感。潮潮湿湿的地方,没有看时间,很久都没有戴表的习惯了。但是室外宁静和黑暗,偶尔晃过的人影,正是有点点的兴奋。
    “一片片地切,没有戴手套,这样才最真实地感觉到整个过程。每一刀的力度,斜度都需要和肉质的状况紧密配合。因此永远没有最完美的那一刀。每一刀都差一点,因为每块肉,即使是同一个部位,也都因为组织结构,血液浓度,骨脉走势而不同。所以每一刀也不同,不能让血水喷出,不能让沫留在刀上,不能破坏了整体的经脉结构,否则,就再也不完美。每一刀下去,都有一些遗憾,因此总想在下一刀弥补。也不知过了多久,切了多久,只是越来越找到那种感觉,运力,手腕。不可抑制。眼睛已经不用再看,只是大脑里还在不断对比那浮现过若干次的情景。那个晚上的情景,一直紧紧抓住了这颗心。多少次梦中比较,分析,寻找最合适的位置与力度,寻找那种感觉。直到今时今日才是最清晰而深刻的感觉,一切都恰到好处。
     “几个月前遇到她,当时却并没有在心中有清晰的考虑及计划,只是潜在的。或许不需要去考虑,但潜意识里,已经知道怎么去做。所有的一切,引导的只是冥冥之中的安排,如此完美,只能跟随。。。。。”
  
  从这段文字我们可以看出,WCAT666本人文字运用的娴熟能力,以及沉醉于那种锐利刀锋的终极快感,让读者读来感觉到锋利冰冷的刀劈切割脆嫩肉体的沙沙声。这种黑暗、变态的犯罪心理描述,绝非常人所能及。除非本人亲身体会过。甚至文章的细节之处颇让人惊叹:“带着一丝丝血腥,一丝丝凉风,有点点腥,还有点点甜。那灯光,因为前两天日光灯坏了一根还没有修好,只剩了一根,那一根用的时间也很久了,灯丝总是暗暗的。另外一根或许是接触不好,忽明忽暗的,总发出丝丝声,让每个手势都被放大了。”如果不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很难描绘的如此生动逼真。这种感觉,没有身临其境也很难联想到“室外宁静和黑暗,偶尔晃过的人影,正是有点点的兴奋。”
  
  而最让人暴寒的是,WCAT666在文章中也提到了“雪菜肉丝面”,WCAT666说: “正如读最喜欢的小说,舍得一口气读完吗?正如吃最爱吃的雪菜肉丝面,舍得一口气吃饭(完——悼红轩注)吗?”
  
  “很多的”文章中说:“老张从小巷子里晃出来,按习惯坐到“瑞阳街”路边一个早点摊子上,要了一碗雪菜肉丝面,然后悠闲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瓶的二锅头……”
  
  这是什么样的巧合?这说明什么?
  
  依此推论:
  
  1、“很多的”和“WCAT666”是同一人注册了不同的ID;
  
  2、“很多的”和“WCAT666”相互认识,有着共同的爱好,甚至共同的秘密;
  
  3、纯粹的巧合;
  
  4、均为南京人。
  
  
  
  相关诡异回帖及ID
  
  
  
  此案至今仍为悬案,但在回帖中,我们注意到其中一个ID为“爱金属DE女孩”在此帖回复中说:“:这不是一个人做的,这是一个小圈子里的秘密.”说明这个爱金属的女孩知道内幕。而喜欢重金属正是作者黑弥撒说过的“重金属音乐”。这巧合真的让人不寒而栗。
  
  继续进行搜索挖掘,笔者发现,“很多的”本人在2005年10月24日凌晨1:10:13秒发过一个帖子,是与ID为“胭脂江天”的人交流,原文如下:
  
  “胭脂江天——陈先生,你不要闹了,前年你来脑科医院的时候,难道你不记得自己的状况了么?捧着一本圣经,四次自杀未遂……不过上上网或许对你的康复有好处。”
  
  “胭脂江天”回复道:“我也记得你,我们床挨床的,你比我更习惯那种环境。”
  
   由此可以看出,“很多的”和“胭脂江天”认识,而且病床挨在一起,警方完全可以通过这个线索查证一下当年的住院记录,起码有一个“陈”姓的病人在2002年到过南京脑科医院,而临床到底是何人,便可轻易查出。至于WCAT666其人,相信也会水落石出。
  
  “很多的”日志中反映出他对医学(尸体腐败)、军队(枪支)非同一般的熟悉。这和他的部队高干子女、医硕的身份完全吻合。见以下他的回复:
  
  “尸体腐败,是指人死后组织蛋白质因腐败细菌的作用而发生分解的过程。它是早期尸体现象的继续,是最常见的晚期尸体现象。尸体腐败通常是在死后的第24小时或第48小时、72小时才开始出现,而要充分的发展就需要更长的时间了,有的要一年甚至更久。尸体腐败发展的结果,便是尸体毁坏,直至仅剩白骨。尸体腐败后的形象是十分可怕的……”
  
   “很多的”的诡异不仅仅这些,在2008年6月9日1:12:33 回复一篇帖子的时候,“很多的”这样描述了一个非常诡异而且具有一定特质的怪人:
    “1、每次杀完人,都要对尸体说一句:再见,xxx(对方的名字)。
  
  2、平时手总是塞在裤兜里,能不用就不用,如果需要开门的话,最喜欢跟着别人后面进。
  
  3、每到一个地方,一定要租三套房子,不然就不习惯。并且有一套一定要是合租,这样可以不带钥匙。
     4、每次听到有人说“不杀女人”,都要立即当场回一句“神经病”。(一个群体作案,而且不止一次——悼红轩注)
     5、从来不喝牛奶,也从来不把武器放在提琴盒子里,从来不戴面具。(搞音乐的人,作案并不带面具——悼红轩注)
     6、居住的环境,上下楼梯什么的,一定要记住多少级,并且记住多少步。保证在完全黑暗的环境里也能行动自如。
     7、每到一个地方,一定最先看看那里的大商场,并且记住所有出口。
     8、楼底下一定会有放一辆旧自行车,并且永远不锁,如果被偷了,就抓紧时间再买一辆。因为是旧的,所以从来没被偷过。
     9、看到稀奇古怪的贴,就喜欢做一些稀奇古怪的回复。(自嘲?——悼红轩注)
  
  由这段文字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能够切中要害、注意细节,而且有点津津乐道或者颇有赞意,并没有对这种行为有任何的鄙夷色彩存在,这是一种变态心理的自我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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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尸案迷雾重重

在天涯社区,此帖之诡异让很多人毛骨悚然,而天涯社区在没有任何回应的情况下,相继将此类帖子全部删除或封锁。有人产生非常严重的抵触情绪,大家都在疑问“为什么要删帖?违反了哪一条规定?”于是更多的人投入到发帖队伍中来,而天涯社区毫不留情,删除不止。
  
  有从事法律工作者的网友说:“本人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以本人看来,最近转这个案子的好多网友包括楼主实际上就是当时从事此案侦破的侦查人员,至少也是与此案有关的人员,是想如此大案又发生在学校,肯定是重中之重,绝对有专案组,也绝对有重大线索,或者说已经基本确定嫌疑人。但后来出于什么莫名原因不了了之。几位还算有良知的司法人员心下不忿,时隔多年用此种方式捅破该案。为什么现在捅破?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阻力不在或阻力已经退休或调走或失事。”
  
  有网友说:“这个重金属颓废圈子,只能是干部子女。北京多的是。尤其90年代。另外,假设黑弥撒说的是真的吧!玩重金属摇滚的,一般都吸毒。吸毒过量会死人,尤其是初次或头几次。在狂欢的时候,女孩被注射毒品死亡,大家没办法,才分尸抛尸,且不是一人抛尸所以地点是一南一北,事情也许就这么简单”
  
  根据推断,可以想见也许“爱金属DE女孩”所说的更有几分可信度,因为她说“这不是一个人做的,这是一个小圈子里的秘密”。难道刁爱青真的是一个爱好重金属又是吸毒者?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刁爱青失踪几天后,她同宿舍的几位同学都不知道她的去向,忽然那天她们宿舍里的一个女孩竟然买来了当地的《南京日报》,众所周知,这份报纸属于政府机关报,对于一个女学生来说,买这种枯燥无味的报纸很奇怪,那天她忽然就破天荒买回了这么一份报纸,她仔仔细细的查看,甚至连中缝的文字都没有放过,结果发现了公安局的认尸公告,仅仅凭借几十个枯燥的文字,这个女孩就觉得是自己的舍友,于是邀着自己的同学一起去查认尸体。工作人员说不要看了,太惨了,而其他的女同学均已放弃,偏偏又是这位同学,非要进去看一眼才放心,看后她出来大哭,并说:“是她,真的是她。”
  
   从尸体被分割成1000多块看,此凶手很冷静、性格内向,内心强烈偏执,做事认真,坚韧极有耐性。这样的人受教育水平不会低,平时表现得可能非常温文尔雅,善待他人。而此人在行使犯罪之后,也许偶尔会有一丝丝的忏悔,或者其犯罪同伙有人想要减轻心灵上的罪责,所以发出这些帖子文章进行旁敲侧击的提醒相关人员,给亡灵以安息。
 
  
   恐怖远未停止  
  
   我们大胆的猜想一下,发这个帖子,注册这个贴吧的人,与被千刀分尸的死者“刁爱青”到底是何关系?刁爱青——这个逝去的亡灵,在12年之后的2008年5月28日下午5:09分,被一个人忆起,谁会忽然想起一个12年前死去的人?除了凶手还能有谁?查询并不完整的IP地址,可以得知,是德州地区,或者说是山东省内。难道凶手并不在南京?如果南京有这么多人知道一些详情,而又有一个人在5月份就曾忆起她,那么这说明不是一个人的犯罪行为,也许他们真的是一群重金属颓废者一起犯下的罪行,但是,一个群体,怎么会一刀一刀齐整的割下去?谁的心理素质能承受得了?
  
   笔者推断,被害人刁爱青晚上提前把被子铺成睡觉时的样子,这一点就足以说明被害人跟凶手肯定是认识的,凶手是被害人十分信任的人,绝非什么偶遇的投缘陌生人!被害人可能觉得约会会很晚提前铺床,或者直接准备去凶手处留宿一晚,很有可能凶手就是被害人倾慕的对象!
  
  有当初在南大的学生回忆说:“被杀的女孩失踪前曾经和同学说,她最近认识了一个作家,大概这是惟一的线索。所以学校的女生都被警方询问,有没有有一个自称是作家的人来搭讪过你?”这也是一个很好的线索。
  
  在悼红轩看来,破案线索肯定是有的,当年的公安局长既然能说出不破案不要乌纱、六月底肯定能破这个案子的话,说明当时已经掌握了一定的线索,只是后来发生了不可预料的事情,有了阻力。有人暗中爆料说:此事攸关高干上层人士,故案件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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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帖人黑弥撒的分析

黑弥撒表征"活人祭"+吸毒+重金属乐+性变态
    
    撒旦教最具争议性,也最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是教徒在崇拜仪式中常常举行献祭仪式。比较"客气"的,只宰杀猫、狗等动物。至于更可怖的,则是"活人祭"。这种宰杀活人向撒旦表示忠诚的事件,自有撒旦教以来便从未间断过,到20世纪末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特别是一些年轻的教徒习惯在黑弥撒仪式中吸毒,并且播放震耳欲聋的重金属音乐;一旦他们堕入癫狂状态之后,会变得跟禽兽没什么两样。除了杀人祭之外,撒旦教徒还搞性杂交之类的色情勾当,因而吸引了不少恋童癖和变态色情狂入教。
  
  因为太多的人怀疑发帖人黑弥撒为杀人凶杀,黑弥撒将自己的QQ号码公布,甚至声称可以语音,可以视频。还说案件发生的时候自己还是个初中学生。悼红轩寻找他的QQ号码,已经不存在了,因为已经被天涯社区删除,于是是我寄望于百度快照,结果没有让我失望,我如愿以偿的找到了黑弥撒的QQ号码,我并没有加他为好友。我先是进入了他的QQ空间,里面内容很少,看了一下没有什么可以佐证的言辞。
  
  我们大家都知道,每个人的朋友都是有很多共同爱好的,所以才成为了朋友,于是我注意到了来踩他的空间的好友。按图索骥,我找到了他的朋友,名叫“关关“,进入他的空间,有一篇文章引起了我的兴趣,文章名字叫《关于重金属》,文章写道:“本人是从91年开始听金属的,那时上5年级,班里流行听什么小虎队,王杰,也许是逆反心理,从来不屑一顾。也许这就是缘分,有次在街边卖D版磁带的板车上,发现一盘封面是个留长发,腿超细,拿着个Bass的男人,没见过,好奇便买了下来,3元....3块钱改变了一个人的一生。虽然音质比较糙,但听的时候我居然不住的颤抖,后来才知道这乐队叫Iron Maiden(铁娘子)......上中学有了零花钱,知道了海淀图书城有卖打口磁带(洋垃圾)的,便隔几天就骑车去转转,虽然每次只买1盘或不买(买不起,1张Metallica 40),但是叫我认识了更多的乐队,Skidrow,Motley Crue.....伴随我至今。92年,我学会抽烟了。93年,对隔壁班的一个女孩感觉不错,被拒绝了。94年也是值得纪念的,我被学校开除了。96年,我披肩发了。98年,我进了迷笛音乐学校,认识了很多喜欢摇滚的朋友,感觉自己升华了。2000年,我头发过腰了,轻飘飘了。2002年,我文身了,我终于享受痛苦了。……”
  
  黑弥撒本人也坦承自己喜欢重金属!
  
  从这里可以看出,关关本人在94年的时候被学校开除了,96年,他披肩发了。这中间,我们无法去纠察什么。因为那是空白。而黑弥撒本人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也坦承自己喜欢“重金属”。看来,他们都是一个圈子的人。而案件发生时,黑弥撒年仅14岁。
  
  而黑弥撒在他的文章里面还特别澄清说:“,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
  
  最后,奉上某位高人的回复,作为结束:
  
  天涯ID:我是流氓俺怕谁
  
  特别说明:
  
    1.本人是南京人.男,40岁.
  
    2.这个事情,很诡异.先说被害人,女,绢子,是江苏苏北的.
  
    3.绢子的老家是农村,江苏人都知道,苏北地区比较落后,尤其是农村,她们高中的寄读生活,寝室里都没有蚊帐,很贫穷.
  
    4.绢子来学校半年,冬天只是想打工,不回家的.谁知,出事了.
  
    5.绢子内向,精神世界很充实,她,由于那时的环境,很压抑,很封闭,她有点自卑.
  
    6.96年的南京,没有多少有钱的人群,但学校里,有很强的贫富差距,绢子,来自农村,条件很差.但,学习很好.
  
    7.96届的学姐学妹,那时就谈恋爱了,绢子很郁闷,很想有奇迹发生.不久,真的发生了.
  
    8.主人翁,是.....一个很健谈的男人,只有这样性格貌似开朗的外向性格,才和绢子的内向性格相补充,绢子陷进去了,爱上了那个男人.
  
    9.男人很有水平,少年时代的初恋,是他的心结,一个同届的女孩子,拒绝了他.他很伤心.一直到读研的时候,偶然遇到了长相很像甘萍的绢子.
  
    10.还是那个冬天,甘萍拒绝了他.
  
     还是那个冬天,他得到了绢子.
  
    11.腊梅的清香,刺激着郝,他得到的不是甘萍,只是一个外貌,郝很伤心.他的一生的追求,没有了.因为,甘萍毕业就出国了.
  
    12.郝的父亲,职位很高.是.....复员在长乐路的.....,是副院长.郝有独立的住处.
  
    13.螳螂,最后是把自己最爱的人,吞进了肚子.人是动物,也一样要把最爱,绝不留给别人.人也 动物.一样的.
  
    14.不要把人类说的都高尚,不要把爱情说的都高尚.
  
     一切的感情的付出,都是要回报的,回报不了,只有....
  
    15.最后丢在珠江路的,是因为太重,目标也大,几个塑料袋.只有一路丢弃.
  
    16.城南一直很僻静.96年的时候,晚上人很少.有一种幽寂.
  
    17.绢子,一个很有棱角的女孩,很像她.家教,只是一个幌子.
  
    18.一千多的刀痕,只是,一种满足,也是销毁指纹的最后的不是办法的办法.头颅也一样.
  
    多少年了,为绢子默哀.甘萍,也没有回来.
  
    19.所有的,都随梦回唐朝,消失了.
  
     所有的,都随扬州烽火路,走远了.
  
     所有的,都随回家, 遗忘了.
  
     所有的,都随玻璃心, 破碎了.
  
     所有的,都随你看你看月亮的脸,失落了.
  
     所有的,都随岁月, 永远不在回来了.
  
    
  
     献给无辜丢失生命的泰州女孩.
  
     祝福你,在天堂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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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一百度网友直拍乒乓 的分析,愿亡灵安息!

中午在天涯看的帖子,一天脑子里都在想这个,本来想写点我的想法,可晚上再上网天涯的帖子被删了,所以只好把我想法写在这里了.
   天涯的帖子很多人都信誓旦旦的咬定作者是凶手,其实反而误导了方向.他们觉得一庄12年前案件突然被提起来很奇怪,可我就是相信世界上就是有这种人,对逝去的迷雾很敏感,具有敏锐的洞察力.所以才会在12年后旧事重提.因为我看到过一个故事,2战即将开始之前,一个德国记者出了一本书,把德军的布防,各军区军事将领的名字写的清清楚楚,希特勒暴跳如雷,认为内部有人泄密,把那个记者抓来审问.结果确是,那个记者所有的信息来源都是德国20年来的公开信息.只不过那个记者通过天才的职业素养,通过整和和分析得出来的,甚至通过一个当地报纸上婚礼的出席人名单得出当地驻军军事将领的名字...这就是一个人关注的兴趣使然. 楼主(天涯)在叙述把加入了很强的个人感受,比如打口碟,重金属...这些根本没有任何真实信息作为左证.其实这就是楼主对凶手杀人心理的模仿过程.黑弥撒这个名字只能说明楼主是歌特文化,重金属音乐的爱好者,所以在心理模拟的时候他对重金属音乐情有独衷.
   对于马甲叫"很多的"那个人的分析,我很是佩服,正是他的功劳,让楼主怀疑论泛滥.他是对楼主心理的再模拟,主观性也很强,因为他们两个是一路人,都是哥特迷,看到楼主的分析,按耐不住,以一篇比楼主更NB的分析彻底造成了一边倒的局势."疑邻盗斧"的心理暗示传递给了后面的读者.
   "很多的"第一句话:"本着娱乐的精神,我很不负责任的说..."值得玩味
   有的读者说凭借直觉和第6感,相信楼主就是凶手,(这里所有的楼主都是指天涯的那个楼主"黑弥撒" 请别误会啊)可我觉得如果我真有第6感的话,我倒认为这是被害人的灵魂让这个案子在12年后莫名其妙的浮出水面,又莫名其妙的火了,也许是到了冤魂昭雪的最后的机会了吧
   因为天涯的读者都把注意力放在楼主和很多的那里,而忽略了这几个人留言,让我来理一理
   1,一个学生说他的法学老师暴的料,这个女学生平时比较自闭,但却有十几个男朋友.是一个有背景的医学硕士生情杀. 这个信息中关于女学生的个人信息是孤立的,得不到其它信息的支持,关于那个硕士生的信息可以得到其他跟贴的强有力的支持.(好太这个跟贴出现的较早,引起了不少读者的重视)
   2,一个网友(ID里有英文,没记住)说他把帖子转到他的论坛里,里面的一个斑竹叫"沉舟"的,是被害人的同学,而且认识.她说被害人根本不是传说的那样的人.传说中,被害人是孤僻,自闭,单纯的这种人,既然不是这样的,那她的性格是什么样的?难道法学老师说的并非无稽之谈?可惜网友们没有去追问.也许真正经历过当时这个事件的人都不愿多谈
   3,一个ID叫"中国自由联盟"的说他当时的女友和他都被控制了,他当时很害怕别人栽赃到他身上,好在现在他还活着.为什么他害怕别人栽赃他?说明这个男生和被害人是有过接触的.可惜他也只是来发发牢骚自己当时被控制很生气,而根本不对案情发表评价和关注.这又是为什么?(他当然不是凶手,因为J C 已经把他排查过了,但他一定了解更多的情况,或许又是当事者不愿意多说)
   4,最关键的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发言.这本来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可惜因为大多数人还在楼主的问题上纠缠不清,只有少数人回复了这个发现,我将重点分析他的发言。

"我是流氓我怕谁"首先说自己是南京人,40岁,这条信息是自我介绍,表示他的说的话是有谱的.40岁,12年前28岁,也许是经历过案件的JC,也许是从JC朋友那里得知的,甚至和凶手有过接触.
   接着,他给大家摆了个迷魂阵,像写叙事诗一样,把案情叙述了一遍,可惜我被不下来,只能说下大概
   那个凶手是性格外向,家庭出身很好,大学曾经追求一个女生而失败,后来有爱上了军中歌星甘萍,那年冬天,甘萍拒绝了他.同时认识了长的很象甘萍的被害人,而被害人喜欢上了他,不久甘萍出国了,他很伤心,被害人虽然象甘萍,但他得不到甘萍的心.于是,虐恋开始了...奇怪了事,"我是流氓我怕谁"在把故事讲完后,居然有来了一咏三叹,表现出了一种虐恋后的伤感,对被害人无辜被害歉疚....要么"我是流氓我怕谁"是个文学爱好者,要么,这些话出自当年审问时"嫌疑贩"的卷宗.要么,他和凶手有过接触...
  
   这贴中"我是流氓我怕谁"也给出了被害人的名,凶手的姓,甚至凶手父亲的ji别.但在后来的一贴中他解释说这都是他杜撰的,所以我就不重复了,比如说他提到的歌星甘萍,我用百度查了一下,甘萍是广州jun-区出来的,96年确实出国演出过,但和他所说的出国显然不是一回事,(若真是甘萍,楼主也不会说出来)但"草蛇灰线,伏之千里,甄士隐语,贾雨村言" 他还是给我们提供一些很有用的信息.
  
   1,"甘萍"一词,代表凶手喜欢上了一个南京 J 区有些名气的歌星,而凶手是高-GAN-ZI弟,自然能接触的到
   2, "复员"一词,在提到凶手父亲的时候,用了这个词,无论所给的信息是实是虚,这个词已经是明确有所指了.
   3,最奇怪的是,既然楼主已经说是杜撰的,为什么不用"某歌星,某..." 而是都用实名来代替?制造气氛?和读者兜圈子?有意把读者引向歧途?把真实的信息小心的掩藏在孱头的外表下?
   他后来发了第2贴,除了解释他上一篇是杜撰的人名之外,又说,根据"传说",可以"确定" 凶手是32岁 ,有自己的住所 ,是主动找被害人搭腔认识的.
   又根据"传说",凶手很有"可能"是在读硕士.
   后面还解释了是作案之后他是如何处理的,都是些技术词汇,因为我兴趣不在那里,所以代过了.
   这里面的信息太宝贵了
  1,32岁,96年32岁,1964年出身,现年44岁.军人干部家庭.文 -GE 开始时12岁,1976年结束时22岁. 看过<血色浪漫>和<与青春有关的日子>的朋友,可以了解到,当时那一批高-GAN 大院孩子们的性格特点
   一无神论者
   二有一定的文化素养
   三心理素质惊人
   四比较自我
  以上的这四个特点,对大院孩子的性格塑造都是积极的.所以大多数大院孩子的性格都是很招人喜欢的.
   但是万一有个别的...
   五极度自我(掩藏的好的话平时看不出来)
   六小时候因为父亲的强势导致母爱的缺失...
   好了,这条先分析到这里吧
  2 ,有自己的住所-----交代了作案地点
  3,是主动找被害人搭腔认识的------解释了他刚才说的"觉得被害人象"甘萍"
  4,在读硕士----解释了被害人问什么对陌生人没有防备,因为都是学生.而且和另一个帖子上法学老师说的医学硕士互为印证.
  
  最神奇的还是"我是流氓我怕谁"虽然是根据"传说",却全都是有的放矢.看来是知道一些东西的.
   再综合其他帖子的回复,(如有个帖子说最初怀疑一个医学研究生,因为没有作案时间而作罢)
   所有的都交到这里...
  这只是我的一点想法,写完了才发现其实我什么也没探出来,炒炒冷饭而已.
  
   对了,说个题外话,我最初是通过一个QQ群知道这个事情的,群里面有南京人,他们分析96年的时候<南京日报>根本是不卖的,而是直接发到传达室,阅览室之类的,所以那个女生要想看到报纸的内容是很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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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很多的和黑弥撒

没看过很多的的原贴,如果是如一些TX贴出来的那样格式,结构和分段细节非常缜密,可能是在WORD之类的文档工具里编写(自动二级编目),另外对于HMS的逐一驳斥也应该是预先准备与逐一描述的,。
  可以基本确定:
  1、很多的是有备而来,预先做了准备,大家可以注意以下他是否在这一段留言后还有其他补充(一般写完仓促发稿,对于这么一长段的文字来说难免自我感觉会有所疏漏,除非他已经反复斟酌好多遍,一次发稿就自认完满,那也更证明他或她实现精心的准备),也就是说是为了驳斥而驳斥,针对HMS的观点逐点辨析也证明的这个;
  2、从编目分析来看,很多的应该是先在文档工具里写,然后粘贴,说明他或她也预先已经知道自己将是回的一个至少不是三言两语(也证明了是有所准备),需要实时保存一下免得前功尽弃(也不排除需要保留文档的想法,那说明对于自己的回帖,他或她又足以令自己满意的地方,是个自负的人)。
  3、HMS和很多的两者可能(或在某种意义上可能)相识,我指的某种意义指的是类同我们生活中“熟悉的陌生人”概念,不知道在很多的发帖之后是否有过2人正面的交手,希望有TX能转贴;
  4、HMS作为本次话题的始作俑者(不知是否能确认),但作为一个12年之久的案子,现在提出是什么目的(按很多的的判断,假设HMS是凶手,他的目的在哪?仅仅是为了12年的时间让人们淡忘了这个案子,需要出来引人注目?那他也隐藏的够深、意志力超强、欲望也抑制够强,这些都是非常人的能力),但经过很多的的“剥茧抽丝”,最后判断HMS就是凶手,很大程度上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混淆视听,我认为如果通过很多的这么一段细致而又严斟的分析,同时又是一个经过精心准备发表回复的状况来看,他或她至少是一个细致、调理、耐心之人,不应该忽略HMS的发帖动机的成立与否,换言之,很多的的目的可能只有一个,将HMS推出来,将众人的猜疑指向他,同时由于自己的后发帖(主动地位)以及很强的逻辑分析能力,通过大家的回帖以及恭维之声来满足自己的自负心理。
不知道有没有TX能贴出当年较详细的资料,由于对案件情况不是很了解,所以只能针对两篇文章进行分析。
  但对于96年的社会环境有几点可以确认:
  1、关于交通工具,私家车基本没有,出现轻便摩托,自行车还是相当普及,因为公交远没有现在发达;
  2、关于那种开了一小口的进口CD,当时的确在学校门口相当流行,好像是5元一张(但那时的5元也是不小的支出,尤其对于学生来说,但却又比音像店便宜许多,那时候一盘磁带要8、9元,原版的要10多元,而且这种CD有很多是国内没有的内容。同样在当时,CD机已经悄然流行,就是随声听的那种,但价格不菲,好像叫DISCMAN。
  3、关于包,没见过照片(据称是一个牛仔包,另一个内有具体描述、不知)那时候牛仔包很流行,能装的下东西又结识,属于很普及的一种,另外一个不知道是怎么样,知道的可以贴出图片;
  4、关于交通线路,大家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发现抛尸现场的时间秩序不一定就是抛尸时间秩序;
  5、关于N刀,由于不知道具体情况,不能加以武断,但如果是骨肉分离的话对于一个经常烧菜的人来说(不一定就是专职厨师)不是很难的事,主要是由时间和精力;
  6、关于切口,也需要有确切的证据,如果切口光滑平整的话就可以排除美工刀,应该是扁、片锋利的,而刀柄相对受力点力臂较长的。
  其他等想到或者有进一手资料再说。
看到有回复,非常感谢,继续,但也只能根据大家发上来的帖子进行分析:
  7、关于报案时间,据称是在4、5天同寝室的同学后看了报纸后报的案,其中的这点疑问警方应该有所提出,就是为什么4、5天后才会有所察觉?其一,这个女生外不归宿不是第一次,特别是在短近期内,之前可能只持续1-2天,但这次事件过长引起紧觉,那警方可以通过扩大调查范围查之前的一次或多次的知情者,其中可能有其必然性;其二也是可能性比较大的,也是会让我们失望的,就是或许在事发之后1-2天同学就觉察到,但第一时间反映的对象是学校,学校就某种考虑把这个事给压制了,没有报案(因为看到有帖子说学校一开始还否认失踪学生),期望有探亲、迷路等奇迹发生,但最后事与愿违,不得不报案,这种情况基本线索就断了,由于学校的原因造成不能在第一时间获取案发线索,学校应该有人承担法律责任;
  8、关于“作家”,研究这个称谓可能会有很大意义,有帖子说女生案发前说近期认识了一个作家,在90年代,很多年轻人属于迷失部分自我的一代,他们对艺术家有膜拜的憧憬,尤其是那些性格内向,但又有自己想法的。我们再来看什么样的才能被她叫做“作家”(HMS不知道怎么和摇滚联系了起来,值得我们研究,至少有果的话必然有因)“作家”也可能懂音乐,也可能是音乐家也写过几篇薄文,关键是在女生面前称之为了作家,必定他或她是先以某种文学观点或者几篇代表某些观点的文章在女孩心目中先入为主,就以作家自居了,那就引出了这么一个结论,这个他或她必定有些文学观点的独到性,或者在某媒体发表过文章,大家可能对此结论不感冒,说这个不用分析都能得出的结果和判断,那我接着说下面一个,就是由8而延伸出的观点9;
  9、又是一个可能被忽略的细节:有帖子说案发后同学都很害怕一些人把之前借她的书都快点还了回去。OK,这个细节很值得关注,我们一般借书是怎么样一个流程?一般无外乎出借方推荐和借方向出借方索取推荐(例如,你那边有什么好看点的书吗?),或者出借方向借方引导,诸如,你知道XX的观点吗、你听说过那本书吗,怎么这么有意思,就这样借书的流程一般就完成了,总结8,很有可能女生推荐或借给同学的书就是代表了她心目中近期的一个文学观点或者其他的引导信息,警方不妨从这个作为一个突破口,或许那个作家也代表了这个观点,或许书的作者就是“作家”?!
  补充2点,再分析再继续。
继续:
  HMS知道内情`了解当年凶手强大的政治后台现在已经不存在,可以推翻了?
  关于此观点,可能会有两种可能:
  1、确实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当时无法继续,而现在又创造了继续的条件,HMS作为知情人(至少是某些情),希望引起关注,但个人影响力不足以以更直接的方式引起关注,而选择了TY,如这点成立,更能渐渐排除HMS的嫌疑;
  2、或许当时已经有了结案,但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公布(大家别忽略这种可能),但事到12年后作为一个关注者希望引起注意,OK,有引申到了1,但这背后有两种可能:
  2.1、HMS知道结案的结果,但希望在如今,阻挠公布的压力已经变小,希望给予一个公示,告慰死者和其家人,这种情况HMS值得我们敬重;
  2.2、HMS不知道结案结果,那又回到了1。
  就这观点成立的话,能基本排除HMS的疑点。
继续分析,继续唠叨,之后针对逐个线索进行分析:
  关于“我认识了个作家”
  
  上面对单体“作家”进行了单词分析,现在我们来分析下这句话(本分析建立在如果这句话能确认有的话),这句话给这个人做了个定义——“作家”,我们一般对于一个人的概念和称谓(名字也是一种成为,这里的“作家”也是),在我们希望在第三方面前表述的时候一般会自然的以第三方更能接受的方式,再此,女孩认为“作家”更能表述,如果女孩表述的的是一个之前大家都认识的人,很难以这么一个表述方式出现,况且对于一个性格内向的人来说,如果要表述认识了一个原本连第三方都很熟悉的一个人,并以一个代号(即“作家”)方式体现,可能她的首要情感是难为情,况且一个人给予另一个人的第一感觉或印象,一般有先入为主的客观性,这里可以转换成那个人给这个人的定义或称谓,因此分析,这里的“作家”应该不是,至少不是她和那个同学都很熟悉的人,排除了群体熟悉的熟人作为重点怀疑对象(至少这个“作家”不是直属或熟悉的老师)。
再次说明下,从第一个帖子起,我就表明观点,不赞同将HMS作为怀疑对象设立的,最主要的一点动机不明确。
  “HMS作为本次话题的始作俑者(不知是否能确认),但作为一个12年之久的案子,现在提出是什么目的(按很多的的判断,假设HMS是凶手,他的目的在哪?仅仅是为了12年的时间让人们淡忘了这个案子,需要出来引人注目?那他也隐藏的够深、意志力超强、欲望也抑制够强,这些都是非常人的能力)——引原文”
  
  我们继续,如果我们能先作为一个假设,在所有线索中如果我们将“作家”和凶手做某些关联分析,大家看:
  先“作家”:
  1、此人应该是很吸引死者,至少在某些观点中,但有一点可能HMS也有所忽略,就是死者在向同学说“认识个作家”的时候是带着什么样的自然情感,这可能:
  1.1、崇拜,但不涉及情感;
  1.2、爱情的力量;
  个人分析应该在说这个话的阶段还是1.1(至少HMS说有关系的论点可能在说话之后),如果这样条件成立的话,女孩和“作家”应该有不止一次的交流,当今交流的手段很多,但在96年这个交流很可能就是面对面的,警方可以从这里排查,扩大范围;
  为什么排除在说话时处在1.2阶段,是由于死者是个处于96年的大一的女孩,同时又内向,因此此论点可以缩小化;
  2、“作家”面对面交流的地点应该是女孩很容易行进到的,也是一个相对女孩来说是自我感觉安全的,那就出现这么一个假设,他们的第一次交流是否在一个公众场合?这样的话更合理——又出现一个可能的突破口;
  3、“作家”以独特的思维方式或者文学观点打动了女孩,说明他观点的全体耦合性可能较差,因此让女孩产生了认识他或她是个值得向同学炫耀的事,故此分析,这个作家应该也是不合群的(至少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因此观点独特,能打动不合群的女孩。
  
  下面我们把凶手进行和总结,相对来说,我们是把“作家”从因推果,把凶手从果推因,寻找某种耦合性:
  1、从结果来看,凶手是个很有耐心和心理承受能力的人;
  2、内涵很深,很有条理;
  3、有足够时间将事后的事处理完毕,这点需要有足以私密的场所来完成,而且得有一定的工具和空间(水也是工具);
  4、如果第一现场不是尸解现场,很难保证在这过程中不被人发现,况且根据学校情况来说,案发时间应该不会太晚,所以更倾向于第一现场就是尸解现场,那就是说是一个私密的场所,应该是女孩认为的相对的熟人,同时距离应该是女孩比较容易接受的范围;
  5、是个深居简出,不引人注目的人,很简单,过程的处理和结果的处理都需要一定时间周期,群居或有家人情况很难想象(不排除多人合伙,这个也须重点注意);
  6,就抛尸地点来看,凶手应该有交通工具(或许是车、摩托、自行车等)很难想象他坐公车或出租,就犯罪心理来说,处理过程为单独环境比较理想,从交通工具来说,更倾向于有装载较大物件能力的,如三轮自行车、三轮摩托车、汽车等,至少也是便于装载的,这点需要有抛尸现场包装大小确定。
  
  两者是否有耦合性呢,作为主要嫌疑对象“作家”如能满足上述对凶手的描述,应该有重大嫌疑,至少可以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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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合伙的推论:
  如果存在合伙的假设,对于案后的行为也很容易得出解释,包括肢解和抛尸,同时也容易运输和利用不同交通工具(俗称人多力量大);
  但如果存在这种假设的话我们就很难不把HMS牵扯进来了,他可能不知道内情,但极其可能通过人的集群关系获知部分内情(也是俗话中的人多口多、言多必失),这个获知可能在时候很多时间后,也可能就最近,那取决于什么因素促使HMS发言,如果是最近,但代表了热血青年的正常反应,很正常。如果是在稍早前就得知,那有必要了解下当时到现在的心态历程,那就很有可能像上面很多朋友说的来自外来的压力;
  另外,对于团体的可能性,从女孩向同学说的“认识一个作家”来看,至少在当时还没有提及复数的概念,那应该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单体个人认识(在之后才认识了群体,甚至至死不知有这么个群体)。
  
  我们分析下关于女孩和群体:
  假设1,认识个人之后才认识了群体,这点嫌疑也很大,处于对个人的信任和对群体的安全感(毕竟群体更有安全感些,对于某些人),更易单个前往案发现场(姑且认为案发和处理为一个场所),那也充分体现出了案件的预谋性,也可能有较有针对性的防侦查手段,统一口径,造成迷局现象,但相对这个团体来说作案和事后的难度也极大,可能系数不高;
  假设2,之后才出现群体的概念,这个时候可能出现在最后一次死者和凶手碰面时,出现多人,但同样,也会增加事后的难度,同一,与一所不同的是1中他们与女孩认识、2中与女孩不认识。
  
  以上2点,都不可避免的问题是人多静不下来,因为人毕竟需要沟通需要交流,多人间不可能像我们看到的电影中特种兵样全用手势完成沟通,需要说话、会有声响,那也同样有这么个结论,为了避免周边人的怀疑,需要有其他声音来掩盖。
  那好,如果这个地方平时没有什么声响,那天突然有音乐了或者电视开响了,同样也会引起怀疑,唯一可能的就是掩盖的声音对于周边人来说已经是一种习惯(摇滚的可能性渐渐浮出水面,仅是可能)
  
  另外补充:
  对于女孩和“作家”的认识,当一个内向的女孩,而且在96年,如果事先知道要和某人见面(尤其是男性,以前不曾谋面,但已通过某种方式认识或介绍),很有可能拉着女性朋友一起去,而很少单独行动,因此他们的初次见面应该80%以上为偶遇或巧合,但另外一个可能性就是这个“作家”为女性(这个假设对于死者的信任度和不涉及情感的对同学炫耀来说,更容易成立)。
1:有两个疑问 “作家”为什么会把尸体丢弃在很容易发现的地方
     难道是想引人注意吗 想给社会一些证明吗
    
    
    2:所谓那些推断的作者 生命安全会受到威胁吗 ?(像黑弥撒这样公然把自己的,真实身份公布,TY可能也考虑到网友的安全,所以把原来的帖删除掉了。
  ====================================================
  先说2,相对简单,主要是HMS的现场拟真度过高了,模拟到细节了,不管结论或事实如何,TY肯定会有怕误导网民的想法,同样,猜测HMS也是一个在TY混迹很久的人,知道怎么样发帖怎么样的标题才能引人注目,深谙此道。
  
  我们再回来说1,大家千万别混淆凶手和我们的自己的立场,对于凶手来说他不关注哪个地点更容易被关注,哪个地点更热闹,他一定知道哪更适合他行动,便于他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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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尸案的抛尸路线图(详细)

根据网络各方信息汇总。
  被害者情况:女性,扬州姜堰沈高人(沈高96年底之前隶属扬州,97年初划归泰州管辖,以百年国色牡丹著称);身材微胖,短发,姿色并不出众;死亡时身穿红色外套;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成人教育班大一新生,住在四舍——四舍属于成教生住所,管理混乱,往来人员复杂。
     过程:1996-01-10,死者在傍晚吃完晚饭出走,当年春节很晚,是02-19,所以当时死者尚未放寒假;1996-01-19,尸体被发现。死者床上的被子01-10清晨是叠好的,但是晚上被铺平了,似乎死者一开始并无外出打算。目击者最后看见死者的地点是青岛路;死者身穿红色外套。
     尸体情况:内脏以及头部有明显被煮过的痕迹,尸体被切成一千多块,头颅在龙王山被发现, 华侨路和水佐港发现了被抛的其他尸块。由于冬天死后大约72小时-96小时就会出现绿斑,所以死亡时间不迟于01-14,从肌肉切片走向和头颅切割位置来看,具有一定的人体解剖学知识,医生或者医学院相关人员犯案的可能性极高。凶手很细致的实施了碎尸过程却留下了可供辨认的头颅以及三根手指,这看起来非常矛盾,或许他并不愿意死者成为无人认领的孤魂野怪,可大胆假设凶手的切割过程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否则使用强碱煮沸的方式可以更彻底的消除痕迹。
  碎尸案:
      
      1,首先找尸源,确定尸源案子就破了一半,南京警方查找尸源可下了功夫,据传说警方早就问了学校,这里有个疑点:为什么近一个礼拜了老师不知道自己的学生没有了,为什么学校的老师会对警察说没有丢学生而且不去查查,而是过了几天同宿舍的学生捅出来。这样时间耽误了好几天,罪犯会有更充足的时间打扫碎尸现场,抛其它的尸块,增加破案难度。
      
      2,尸源找到了,就要排查受害人关系。这点南京警方是下了功夫的,甚至是大面积的地毯排查。唯一的问题是排除了“成功人士”为什么不能是教授,领导,只盯着小痞子,当时抓的小痞子无数,沟女大学生上床的小痞子需要杀人碎尸吗,小痞子的名誉很重要吗;同样哪个杀猪的半夜能把南大女生骗到外面去碎尸;如果是医生,有BT欲望,职业关系有的是尸体可以用来切割的。只有道貌岸然的人有这个需求!
      
      3,尸块的包装物也是重要线索,这点南京警方也做得不错,南京警方通过电视台展出了包装物是有两个包,广泛征询线索:一个是牛仔布蓝色双肩背包,一个是提包(10年了,但是我记忆力很好,那个包肯定不会是小痞子爱用的,比较老土的包)。
       有电视台的筒子可以找到那个时候的录像,放到网上,让更多的人看到,好找凶手。
      
      4,抛尸的地方是第二现场,很多但是基本可以确定大致的搜索范围,就是碎尸的地方就是南大附近了。
      
      5,寻找第一现场的工作非常重要,就是杀人碎尸的地方,往往能找到很多证据的,可惜没有找到,就那么小的一片地方,我都怀疑是不是校领导的厨房就没有进去看!能在教室或者客厅干这活吗!后来南大很多房子都拆了,现在再想找很难了,不过证据也不会消失的无影无踪,这种人往往会有些“收藏品”。
  (以上转载)
  图上红心为被害者就读南京大学鼓楼校区,1为最后被目击出现的地点青岛路,2为抛尸点华侨路,3为抛尸点水佐岗路(原文有误)
  4为抛尸点龙王山。
  龙王山景区位于南京江北距离长江大桥6公里的宁六高速公路旁,近盘城镇。

抛尸路线图1



抛尸路线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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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10大极阴之地!(含南京大学碎尸案)

南京市10大极阴之地!(含南京大学碎尸案):
http://www.comeseo.cn/thread-5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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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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